在十多年前的一次大地震時,本地一家婦產科醫院被震倒了。那時,恰巧有兩位產婦,都在那家醫院生下一名男嬰。不幸的是, 其中一位男嬰,被倒下的屋頂壓死了。另外一位男嬰,因剛好一名護士抱著,幸運的被護士救出,而撫養長大。
十多年後的今天,那位護士得重病,不久前去世。臨終前,護士告知這位十四歲的男孩,登報尋找親生母親。當這兩位十多年前失去男嬰的母親見報後,趕緊趕到法院爭奪男孩。由於這兩位母親,當年都見到被壓死了的另外一位男嬰。心裡知道,誰才是真正的親生母親。鑑於雙方均無兒子,因此,都極力爭取這位十四歲的男孩。
第一幕: 母親認孩子
法官: | 開庭!來人啊!將曾姓,曹姓兩夫妻帶上。 |
法官: | 妳們有何証明來認領這位十四歲的男孩? |
曾婦: | 法官大人!你看這孩子鼻子像我,眼睛像我老伴,連穿的衣服都像。一定是我十多年前失去的男嬰。 |
曹婦: | 法官大人!你看這孩子耳朵下垂,眉毛上揚那副神情,很像我老牽手。連那一頭黑色頭髮都像我。而且我還記得他剛生出來的樣子,就像這照片一樣。 |
法官: | 十多年前的大地震,兩位男嬰一死一活,妳們又是如何記得自己的兒子? |
曾婦: | 法官大人!地震那天,我剛好起床上廁所,然後順便想到嬰兒室看看孩子。突然地震來,我就搖搖晃晃的到達嬰兒。 可是已經太晚了。只看到一位男嬰被掉下來的屋頂壓死。我當時抱著嬰兒哭了起來。才發現嬰兒不是我的。如今才知道我的嬰兒還活著。 |
曹婦: | 法官大人!地震那天,我剛好從嬰兒室回病房睡覺。突然地震一來,把玻璃窗子震破。門也倒塌。我出不去。可是卻看到一位護士,抱著我的嬰兒從窗口跑過去。因為當時外面很亂,也很吵。護士聽不到我的叫聲。地震過後,我就一直在找這位護士,卻石沈大海。 |
法官: | 嗯!兩位講得都有可能是孩子的親生母親。今日本案到此。待本官研究案情再做定奪。 |
法官: | 退庭! |
第二幕: 母親的智慧
母親: | 兒子啊!為什麼愁眉苦臉,是否又有難斷的案子? |
法官: | 母親猜得對。今天有兩位母親來認領十多年前的嬰兒,兩位對失去兒子的過程都講得有道理,我分辨不出誰才是真正的親生母親。 |
母親: | 兒子啊!聖經上不是也有同樣的例子嗎? |
法官: | 母親啊!聖經上說,所羅門拿刀子要切嬰兒,才激發出母愛。現在這孩子已經十多歲了我怎麼能在法庭動刀子? |
母親: | 兒子啊!可是用母愛的偉大,還是可以分辨出真假親生母親啊! |
法官: | 孩兒不才,願聞其詳。 |
母親: | 母愛的偉大,在於不論兒子的遭遇如何,作母親的絕不拋棄。 |
法官: | 孩兒還是不懂。 |
母親: | 譬如說:兒子生病了,母親一定親自照顧。兒子犯罪了,母親一定親自探望。 甚至兒子失去了知覺,不能認人。作母親的,也絕對愛兒子到老,而且不惜犧牲自己的一切,來救兒子。 |
法官: | 哇!有啦!有啦!孩兒明白啦!謝謝母親有智慧的啟示! |
母親: | 哈哈!不愧是我聰明的孩子。 |
第三幕: 偉大的母愛
法官: | 開庭!來人!將曾姓,曹姓兩夫妻帶上。 |
法官: | 妳們兩位確實都在地震那天生下男孩? |
婦人們: | 確實。 |
法官: | 妳們兩位都確定照片中的男孩是你親生的? |
婦人們: | 確定。 |
法官: | 若是本官判定這孩子屬於你的,你可願意照顧他一生,直到他有謀生能力? |
婦人們: | 願意。 |
法官: | 好!在本官判決前,我必須先宣佈幾件事:
- 這孩子的養母,生前借錢簽六合彩,積欠債務$30萬,親生母親必須代替償還
- 這孩子患有胃腸病,常常大小便失禁,每月必需醫藥費三千,由親生母親負責
- 本官一旦判決這孩子歸於妳的, 無論如何,妳不可拒絕撫養
- 本官必須讓這孩子也有選擇權。 他將親自出面認母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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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: | 好!來人啊!傳孩子出庭。 |
庭員: | 報告大人!這孩子腸子有問題,大便失禁,正在幫他換衣褲。 |
婦人們: | 怎麼這樣?好可憐! |
庭員: | 好了!好了!帶他上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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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穿著破舊,一隻手背在後面,口角流口水, 假裝殘廢,一柺一柺,慢慢走上來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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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: | 媽媽!媽媽!誰是我的媽媽?我需要媽媽。 |
曾婦: | 法官大人!我…我看錯了。這不是…我…的孩子,我…我…我先失陪啦! |
曹婦: | 媽媽在這裡。可憐的孩子。媽媽不再離開你。 |
孩子: | 媽媽,我怕! |
曹婦: | 孩子,別怕!媽媽會幫你還債,把你病治好,再找好的老師教你讀書。 |
法官: | 本官宣佈,這孩子歸於曹婦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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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…堂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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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婦: | 謝謝法官大人! |
孩子: | 媽媽,我的手在這。還有,這是養母留下的遺產$60萬,還有我全A的成績單。 |
曹婦: | 乖孩子!只要你回到媽媽身邊,我就心滿意足!走!媽媽帶你回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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